誠信經營規範

【 誠信經營 】
本中心為建立誠信經營之文化及健全發展,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並積極防範不誠信行為,依據財團法人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及參照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特訂定誠信經營規範。
本中心人力資源部門負責誠信經營規範之制定、推動、宣導、教育訓練及受理檢舉案件。

【 執行狀況 】
自109年為落實誠信經營規範政策,其規範宣導、教育訓練及受理檢舉案件辦理情形如下:
●109年度針對全體同仁含監理單位,舉辦兩場誠信經營教育訓練及數位課程,參訓率100%
●110年度辦理兩場廉政教育訓練課程,參訓率100%
●110年度於業務會報針對各級主管辦理誠信經營規範宣示,參加人數分別為董事長1人、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1人,各單位主管8人,並於年底辦理董、監事之誠信經營宣導,參加人數分別為董事17人、監察人5人,共計22人。
●於110年第4季及111年第3季本中心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
●111年度全體同仁含監理單位,舉辦誠信經營教育訓練課程,參訓率100%。
●111年度本中心監理單位為落實本中心誠信經營規範,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透過參與誠信經營相關主題論壇,以不同的專業角度與思維,進行跨域研討交流,積極落實法令遵循、誠信治理、重視商譽,以促進本中心之永續發展,並參加監察院舉辦「解鎖關係人之補助、交易行為」宣導研習,以了解相關法令。
●112年度針對全體同仁辦理兩場誠信經營課程-執行委辦業務停看聽,參訓率100%。
●113年度於年終業務檢討會議,對於各級主管及監理單位宣達「防弊及損害預防」,董事長1人、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1人,各單位主管11人。
●114年9月24日向單位主管進行誠信經營宣導。
●114年9月25日,由法務主任出席經濟部「114年陽光法案宣導說明會」。
●114年10月21日,由法務主任出席經濟部「經濟領航-廉能躍升」廉政宣導。
●114年9月30日及114年10月1日,由法務主任向本法人員工進行共4場誠信經營宣導及教育訓練。

【 檢舉信箱 】
為加強落實誠信經營規範,本中心規範建立檢舉及調查等機制,任何人如發現本中心人員於從事有關業務行為時,有涉及不誠信行為者,得透過以下電子郵件方式,並依受理要件填入資訊及檢附具體事證向法務部門提出檢舉,本中心將對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確實保密。
受理專責單位:法務室 
受理人:法務主任 
受理專線:03-4839090分機:6666 
受理信箱: lique.wu@ms.tertec.org.tw

 

【 受理要件 】

  1. 檢舉人之真實姓名、地址、可連繫至檢舉人之電話、電子信箱;
  2. 被檢舉人之姓名與所屬單位;
  3. 檢附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資料,包含具體陳述發生時間、地點、相關人、事、物
【 相關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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